类别 | 项目 | 项目内容 | 学分 | 备注 | |||
竞赛 | A类竞赛 | 特等奖 | 12 | 1.竞赛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文体竞赛,分类标准及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与附件3。 2.临时性竞赛及网络类竞赛由竞赛组织单位与教务处研究后确定学分值; 3.获奖认定须出具获奖证书材料; 4.同一竞赛项目不同级别获奖以最高奖记分,不累加计算; 5.文体类竞赛第1名对应一等奖,第2-3名对应二等奖,第4-6名对应三等奖,第7-10名对应优秀奖。 6.文体类集体项目,参与项目人员均按满分计分;非文体类集体项目,若成员之间无主次之分,均记满分,若成员间有主次之分,主要成员(限1人)记满分,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的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6 | ||||||
优秀奖 | 3 | ||||||
参加竞赛未获奖 | 2 | ||||||
B类竞赛 | 特等奖 | 8 | |||||
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秀奖 | 2 | ||||||
参加竞赛未获奖 | 1 | ||||||
C类竞赛 | 特等奖 | 6 |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优秀奖 | 1 | ||||||
参加竞赛未获奖 | 0.5 | ||||||
D类竞赛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社会实践 | 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 40个工时 | 4 | 志愿者活动认定需出具加盖校团委鲜章的活动证明材料。 | |||
社会实践获奖 | 国家级优秀个人 | 12 | 社会实践获奖认定需出具加盖团委鲜章的证明材料。 | ||||
省部级优秀个人 | 8 | ||||||
校 级优秀个人 | 3 | ||||||
“三下乡”项目 | 3 | 项目的认定需出具加盖团委鲜章的证明材料。 | |||||
西部计划项目 | 6 | ||||||
参军入伍项目 | 6 | ||||||
组织、参演校级及以上大型文化体育艺术活动 | 2 | 由活动牵头部门提供主要组织者、演员名单的证明材料,团委对证明材料做出认定。 | |||||
科研与创新创业 | 学术论文 | 核心期刊 | 12 | 1.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认定需提交论文期刊内容复印件。 2.第一作者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一般期刊 | 5 | ||||||
社会实践论文 | 国家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 8 | 社会实践获奖论文认定需出具获奖证书。 | ||||
省部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 5 | ||||||
科研著作 | 独立撰写或主编 | 12 | 1.著作认定需提供已出版书籍的ISBN号,封面复印件等材料。 2.第一位参编记满分,其他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参编 | 5 | ||||||
艺术作品 | 国家级 | 10 | 1.艺术作品认定需出具官方认定的作品照片材料。 2.校级艺术作品指学生在学校网站、校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自主制作的在公网上发表且为学校带来正面影响的新媒体作品。 | ||||
省部级 | 8 | ||||||
区县级 | 4 | ||||||
校 级 | 1 | ||||||
获得专利及转让 | 专利发明 | 12 | 1.专利署名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利认定需出具专利证书复印件。 2.排名第一位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实用新型 | 10 | ||||||
外观设计 | 8 | ||||||
专利转让 | 6 | ||||||
参与教师教研科研课题 | 国家级 | 6 | 1.课题认定需出具结题证书复印件。 2.排名第一位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省部级 | 5 | ||||||
校 级 | 3 | ||||||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 重点项目 | 5 | 1.项目认定需出具结题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一般项目 | 3 | ||||||
完成申请书填报并提交 | 1 | ||||||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 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并作报告 | 12 | 1.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报告认定需出具活动邀请函、参会图片文字、主题报告内容等材料。 2.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学术报告、讲座获取学分总分累计不高于4分。 3.在科研处备案获批的学术报告或讲座项目为校级项目。 | ||||
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并作报告 | 10 | ||||||
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讲座 | 3 | ||||||
参加省部级学术会议、讲座 | 2 | ||||||
参加校级学术报告、讲座 | 1 | ||||||
实验室课外开放项目 | 2 | 学生自主参加课外开放的综合型、创新型实验实训项目,其认定需出具实验申请及实验报告材料。 | |||||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重点、一般 | 12、10 | 1.项目认定需出具项目结题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省部级重点、一般 | 8、6 | ||||||
校 级重点、一般 | 4、2 | ||||||
完成申请书填报并提交 | 1 | ||||||
学习创新创业网络课程 | 2 | 1.学习并通过考核,2学分/门。 2.课程范围与门数以学校通知为准。 | |||||
创新创业项目 | 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并通过考核 | 2 | 1.根据项目的不同须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记满分,参与人员按排名顺序以总分20%递减记分,最低1分。 | ||||
经过审核入驻孵化园区 | 5 | ||||||
成功创办微型及以上企业 | 8 | ||||||
考试与认证 | 资格证书 | 职业证书 | 初级 | 1 | 1.资格证书指学生在修学期间在校内、校外考取的各类证书。 2.资格证书认定须出具由主管部门、行业或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 | ||
中级 | 3 | ||||||
高级 | 4 | ||||||
从业资格证 | 4 | ||||||
执业资格证 | 3 | ||||||
能力认证考试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 | 四级通过 | 4 | 1.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六级项目认定须在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四、八级项目认定须在60分以上。 3.能力考试认定须出具由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 | |||
六级通过 | 5 | ||||||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口语考试 | A级通过 | 6 | |||||
B级通过 | 5 | ||||||
C级通过 | 4 | ||||||
D级通过 | 3 | ||||||
全国大学英语专业考试 | 四级通过 | 5 | |||||
八级通过 | 6 | ||||||
商务英语考试 | 四级通过 | 4 | |||||
八级通过 | 6 | ||||||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 三级通过 | 3 | |||||
全国大学小语种考试 | 四级通过 | 4 | |||||
六级通过 | 5 | ||||||
韩语能力考试 | 六级通过 | 6 | |||||
五级通过 | 5 | ||||||
四级通过 | 4 | ||||||
三级通过 | 3 | ||||||
二级通过 | 2 | ||||||
日语能力考试 | N1级通过 | 6 | |||||
N2级通过 | 5 | ||||||
N3级通过 | 4 | ||||||
N4级通过 | 3 | ||||||
N5级通过 | 2 | ||||||
计算机等级 考试 | 一级通过 | 2 | |||||
二级通过 | 3 | ||||||
三级通过 | 4 | ||||||
四级通过 | 6 | ||||||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通过 | 4 | ||||||
三笔字能力测试通过 | 2 | ||||||
普通话能力测试 | 一级甲等通过 | 6 | |||||
一级乙等通过 | 4 | ||||||
二级甲等通过 | 2 | ||||||
二级乙等通过 | 1 | ||||||
声乐、器乐、舞蹈考试6级以上 | 3 | ||||||
国家运动员 | 一级 | 6 | |||||
二级 | 4 | ||||||
三级 | 2 | ||||||
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 | 6 | ||||||
雅思考试5.5分及以上 | 6 | ||||||
GRE1800分以上 | 6 | ||||||
入学考试 | 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 | 6 | 参加考试但成绩未达到国家线的3分。 | ||||
专升本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线 | 6 | ||||||
欢迎光临 重庆师范大学 (http://cqsf.51tongnian.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1 |